广东11岁男童遭41岁女主播诱骗,与对方进行视讯裸聊,还抖内上万元人民币。示意图,与此次新闻事件无关。(欧新社)
庄文仁/核稿编辑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中国广东当地法院日前审理一起诱骗未成年裸聊案件,一名41岁二宝妈诱惑11岁男童脱衣视讯,更让对方「抖内」上万元人民币,最后因「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综合中媒报导,这起事件发生在2023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姓男子发现小学6年级的儿子,暑假期间的生活作息与平时上学落差很大,随后抓到年仅11岁的儿子经常与41岁的周姓女主播视讯裸聊,甚至打赏对方超过人民币1万元(约新台币44970元)。
原来陈姓男童受到广告诱惑,透过外婆的微信帐号在直播平台注册并储值,随后开始与女主播聊天。在互动过程中,周姓妇人不断使用挑逗性言语及动作,甚至以打赏金钱为条件脱掉衣物。最终男童家长发现此情况,立即报警求助。
警方调查发现,周女来自广西,是两个儿子的妈妈,声称平时上网当主播来贴补家用,并未意识到这样的行为会触法。最终因利用社群平台引诱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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