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国际新闻 >

韩国在野党领袖李在明违选举法缓刑 无法参选下届总统
时间:2024-11-16 16:55来源: 未知 点击:

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魁李在明。(路透档案照)

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魁李在明。(路透档案照)

〔中央社〕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魁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一审法庭今天宣判,判处李在明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韩联社报导,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庭第34庭今天就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作出前述裁决,认定检方提出的两项指控成立。

法院指出,被告人在选举过程中面向选民发布虚假资讯,有歪曲和损毁民意之嫌,被告人的罪责和犯罪情节相当严重。

李在明在庭审结束后向媒体表示,无法接受判决,将提起上诉。据报导,若终审裁定维持该判决,根据「公职选举法」和「国会法」,李在明将丧失国会议员资格。

韩国的选举法规定,被宣告缓刑者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年内无被选举权。这意味著李在明无法参加下届总统选举。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免责声明:中国民生播报网本栏目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民生播报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中国民生播报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发表评论|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Copyright © 2002-2024 Chinamsbb. 中国民生播报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
1111111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11111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