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进行酒测。示意图与文无关(资料照)
〔记者吴升儒、林嘉东/基隆报导〕男子李信志4月中旬晚间11时许与朋友饮酒后驾车回家,却撞上一样是酒驾骑车的男子熊振华,两人都被警方移送法办。法官认定,两人都酒后驾车,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
检警调查,24岁男子李信志4月16日从下午开始在正丰街饮酒,直到晚间11点才驾车返家,却与酒后骑车载著友人的熊男擦撞。
警方到场处理车祸时,发现双方都有浓厚酒味,依法对两人进行酒测。警方测得李男酒测值竟高达0.74毫克;熊男酒测值达0.62毫克,明显超标,将熊、李二男依公共危险罪移送办。
法官认定,两人酒后驾车,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
66岁熊男认为自己会被送办是因为李男酒驾,对他提出损害赔偿,要求他赔自己酒驾被罚的费用,但被法院则驳回。
法官认为,熊男必须自行负责酒驾责任,不该转嫁由李男负责,驳回他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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