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前书记李建平,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30.69亿人民币,17日被执行死刑。(图撷自微博)
李欣洁/核稿编辑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前书记李建平,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30.69亿人民币(约新台币137亿元),判处死刑后上诉被驳回,内蒙古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今(17日)对其执行死刑。
据《央视新闻》报导,李建平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国企资金14.37亿人民币、非法收取他人钱物5.77亿人民币、挪用公款10.55亿人民币,并包庇以赵文远为首的黑社会组织进行犯罪活动。
内蒙古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9月7日认定李建平犯下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纵容黑社会组织罪,依法判处死刑,李建平上诉后,今年8月22日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经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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