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囚黄春棋。(资料照)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关最久的死囚」黄春棋,30年前犯下富商黄春树绑架撕票案,25年前被判死刑定谳,至今未执行;他去年1月晚间在台北看守所舍房内透过瞻视孔,与其他舍房收容人交谈,回答对方「腰果比较好吃,但1颗要1块钱」,所方认定他违规,罚他移入违规舍22天,且不能接受送入饮食、自费买非日常用品。黄不服,打行政诉讼抗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处分没违误,判黄败诉。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1月18日晚间6时许,黄春棋羁押于台北看守所孝二舍5号房,他透过舍房瞻视孔,和42号房、6号房的在押收容人交谈、传递讯息,其中,42号房收押的是持关刀戳妻子咽喉、铜钱塞嘴,被判无期徒刑的徐旻谊。
所方管理员发现3人违规交谈,违反惩罚基准表上的「规避戒护」规定,惩处3人,其中对黄处以「警告、停止接受送入饮食5日、停止使用自费购买非日常生活必需品11日、移入违规舍22日」,致使黄春棋的春节全都泡汤。
执行完毕后,黄春棋不服,提出申诉被驳回,决定打行政诉讼,请求北高行确认北所违法处分。
黄春棋主张,6号房钟姓舍友、42号房舍友徐旻谊先从瞻视孔问他「什么年货比较好吃」,他念及同学情谊,才回答对方「腰果比较好吃,但1颗要1块钱」,3人是在聊天,和「规避戒护」毫无关系,也未妨害监狱秩序,且情节轻微,没必要施以这么重的惩罚。
北高行合议庭勘验3间房舍内的监视器画面,认定黄春棋3人的对话时间长达3分钟,确有传递讯息之虞,3人突破看守所设置房舍以区隔戒护收容人的管理,危害监狱秩序,违规明确,符合处罚要件。
北高行认为,北所依据监狱行刑法、惩罚基准表明定的处罚范围,施以适当处分,并未失衡或过重,符合比例、平等原则,没有违误,判黄败诉。
黄春棋与同案共犯陈忆隆2000年被判死刑定谳,迄今仍未执行,成为定谳后关最久仍未执行的受刑人。而犯下陆正绑架撕票案的邱和顺,是在2011年才判死刑定谳,他在看守所待了38年,时间虽是最长,但其中24年是在定谳前的羁押。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