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姓百万网红被控涉侵女甜点师,一审判刑3年10月,高院考量余男已认罪、且和被害人和解、赔偿,已有悔意,改判2年、缓刑5年。(记者杨国文摄)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经营部落格拥有百万粉丝的余姓知名影评人,被控在他经营的桌游店内,性侵女甜点师得逞,一审判刑3年10月,检察官和余男均上诉,高等法院审酌余男已认罪、赔偿80万元,并提出手写悔过书,且依调解内容在在部落格道歉公告,改判2年徒刑、缓刑5年。全案可上诉三审。
判决指出,余男2017年8月间透过交友软体结识甜点师小如(化名),并于2020年8月起,雇用她担任其北市桌游店的甜点师。
小如提告指称,余男在2020年9月间,趁她在厨房制作甜点时,自她背后捏肩膀,并贴近她。余男不顾小如明确表示:「我在忙」、「我有男友」、「不要这样」、「不要碰我」等拒绝之意,并试图以手臂反抗,仍强吻小如颈部、耳朵及脸颊,更以手指性侵她得逞。10分钟后,余男再度指侵得逞。台北地检署认定余男犯行明确,依强制性交罪起诉他。
台北地院审理时,余男否认性侵犯行,合议庭不采信,判刑3年10月。检察官和余男均上诉。
高等法院审理期间,余男认罪,且与小如达成调解,余男赔偿她80万元,另以小如名义,向财团法人新知基金会、财团法人台北市妇女救援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财团法人现代妇人教育基金会等公益团体捐款,小如愿接受余男道歉,此外,余男也依照和解书内容,必须在他经营的部落格内刊登道歉公告,及提出手写悔过书。
高等法院认定,检察官虽然上诉一审判刑过轻,但考量余男已和被害人小如和解,并已先赔偿部份和解金,已积极弥补被害人,此案之前无前科,且有悔悟之心,今改判余男2年徒刑、缓刑5年,接受3场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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