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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座积欠税款6.7亿 新竹分署历时14年全数征起
时间:2025-07-17 16:36来源: 未知 点击:

董座积欠税款近6.7亿元,新竹分署历时14年成功全数征起。(新竹分署提供)

董座积欠税款近6.7亿元,新竹分署历时14年成功全数征起。(新竹分署提供)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一件自100年即移送行政执行的重大欠税案件,义务人积欠巨额综合所得税税款及相关罚锾,经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竹分署历时14年执行,最终在上月全数清偿,总金额达6亿7千万余元(含利息与滞纳金)。

此案义务人原本分期按月自行缴纳,其中包含新竹分署自102年即不断与移送机关协商沟通,并召开联系会议就5家投资公司所缴纳之营利事业所得税,办理债权让与再核退抵缴欠税1千413余万元。惟随著时间推移还款金额日益减少,新竹分署遂著手进行拍卖,并拍定义务人名下位于新竹市中华路上著名的精华补习班旧址。截至113年9月间,义务人尚欠金额仍达1亿6千余万元,后续执行过程中。

新竹分署发挥团队办案精神,分署长密集且定期召集主任行政执行官、行政执行官等专案小组成员开会,积极就可供执行之财产、待查明之大额资金去向,研拟可行执行策略后,由承办同仁依拟定方案执行拍卖义务人所有之股票及出资额,其中出资额以1千250万元拍定,期间并嘱托台北分署及台南分署协力拍卖相关不动产。移送机关北区国税局新竹分局亦积极配合,不但就联系查询事项积极回应,并协调国有财产署声明承受台北分署与台南分署受托拍卖之不动产,共同努力推动执行拍卖作业。

新竹分署除积极执行上述财产外,对于义务人大额去向不明资金,亦研妥采取强制处分之执行方案,由承办行政执行官多次与义务人沟通劝谕,强调依法缴纳税捐的重要性,明确告知义务人有关行政执行法第17条所定管收之法律责任,并请义务人就金融帐户资金流向详述说明,最后甚至建议下次到场,可考虑选任律师陪同等语。至此义务人或许意识到已无可能回避,最终在上月二次前往新竹分局缴纳合计约9千万元欠款,本件全数清偿。

新竹分署表示,本案的顺利征起,不仅维护国家税收公平正义,也彰显执行机关发挥团队办案精神,并与税务机关通力合作、持续不懈获致之圆满成果。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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