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进党立委蔡易余。(资料照)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国民党前立委翁重钧,9年前不满民进党立委蔡易余公开指责翁家垄断军粮业务赚取暴利11亿,提告向蔡易余求偿200万元,经缠讼9年,一、二审均判蔡易余须赔偿翁重钧20万元,最高法院废弃发回,高等法院更一审今年3月逆转认定蔡易余言论有所本,是对可受公评之事发表善意评论,未侵害翁的名誉权,改判蔡免赔;最高法院驳回翁的上诉确定。
翁重钧提告指控,蔡易余于2016年12月28日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并于隔天的电视政论节目中指出,翁重钧家族经营的玉丰粮食公司,以特权取得二氧化碳包装机,承办军粮业务,以每公斤27元收购再以47元转卖,20年间累积获利11亿元。
翁重钧认为蔡易余所言不实,使社会误认为他以立委特权谋取暴利,使他名誉受损,提告向蔡求偿2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
台北地院一审认为蔡易余发言前未经合理查证,判须赔偿翁重钧20万元,免登报道歉;高院二审维持赔偿20万元,并应登报道歉。最高院废弃发回更审。
高院更一审审理后认为,蔡易余言论中提到,翁重钧家族的玉丰公司购买取得白米包装机、军粮由翁重钧家族在做、办理军粮白米密封包装业务,有经济部公司资料查询、法院刑事判决、农粮署契约文件为证,言论有所本。
蔡易余所称「二氧化碳包装改成真空包装、是否保存较久、缴交军粮改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论述的依据是卫福部2016年10月27日函文,且政府公粮采购业务,本就是可受公评之事。
更一审认为,蔡易余依2008年至2016年国军密封白米采购数量及金额统计表,并依国军人数1996年至2016年的增减,推算1996年至2007年的军粮采购数量,再依农粮署稻谷收购价格、军米销售价格间的落差20元为其利润,估算玉丰20年间获利约11亿元,蔡对于主要事实已有相当理由确信为真,基于善意发表言论,未侵害翁的名誉,改判蔡免赔、免道歉。
翁上诉,最高法院认为,更一审判决没有违误法令,且已详尽说明认定理由,驳回上诉确定。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