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岩手县政府35岁公务员佐佐木,今年6月来台观光,却在搭机返日当天,于台北捷运中山站搭乘扶梯,持手机偷拍前面「短裙妹」的裙底风光。偷拍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刘咏韵/台北报导〕日本岩手县政府35岁男性公务员佐佐木,上月来台考察农林产业,却在返国当天,于台北捷运中山站偷拍一名女子裙底影像,遭对方当场拦下报警送办,士林地检署声押获准,上周依刑法「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起诉,今天将他移审士林地院;法官庭讯后认为佐佐木已坦承犯行,且为外籍人士、在台无固定住居,有逃亡之虞,但律师愿提供暂时的限制居住地,待日后找到旅馆后再陈报法院,法官依此裁准佐佐木12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
起诉指出,佐佐木任职于日本岩手县府农林水产部,6月5日来台观光并考察农林产业,并于8日上午9时许,从台北捷运转至中山站,正搭乘电扶梯准备出站时,忽见身前一名身著短裙、双腿纤细的年轻女子,竟取出手机录影拍照。受害女子察觉有异,在电扶梯尽头将其拦下,再请保全协助报警,全案因此曝光。
到案时,佐佐木坦承犯行,并供称一时忍不住,也以为偷拍不会被察觉,询后依妨害性隐私罪嫌解送士林地检署侦办。检方复讯后认为,佐佐木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声请羁押。
士林地院法官讯问后指出,佐佐木涉犯刑法《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且其坦承不讳,并有证据资料可佐,足认犯罪嫌疑确属重大,考量被告为日本国籍人士,原规划仅于我国境内短期入境、在台湾并无固定住居所,显有出境后不归动机及能力,足认有逃亡之虞,应予羁押。
不过,佐佐木律师目前已经提供一个临时的住处作为他的限制住居地点,后续仍会再寻旅馆居住并回报法院。法官指,为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国家能顺利执行刑事司法程序,亦应保障被告的人身自由,并参酌检察官、被告及律师皆同意通过简易判决处理本案,若被告能提出足够并确实担保,已确保未来刑罚执行,谕令其缴交12万元保证金后,准许停止羁押,改为限制住居。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