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前夫「清掉」水墨大师颜圣哲画作,前妻提告求偿台南地院驳回。(资料照)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颜姓女子离婚后返家取物,发现水墨大师颜圣哲所赠、两幅价值约70万的水墨画不见,以及婴儿床、车钥匙都消失,控蔡姓前夫丢弃,提告求偿74万余元,虽然颜女提出蔡男曾说「很多东西都清掉了」,但台南地院仍认为无法证明由蔡男丢弃物品,驳回颜女求偿告诉。
颜女与蔡男于2023年8月经调解离婚,当庭达成协议,由颜女于同月29日返家取回个人物品,蔡男亦当场表示同意。颜女主张,她依约返家时,仅发现部分衣物,其余物品均未寻获,蔡男并拒绝让她入屋,还在对话中表示「很多东西都清掉了」,她因此认为对方已擅自丢弃属于她的物品。
颜女提出画作照片与艺术行情查询资料,证明她拥有的画作是国宝级画家颜圣哲所绘,分别价值40万元与30万元,另提出宾士车钥匙重配估价单及婴儿床市价资讯,主张损失共达74万9659元。她另提供返家当日与蔡男的录音档,作为蔡男承认处分物品的证据。
然而,法院审酌颜女所提出的录音内容与照片资料后认为,录音中虽有蔡男提及「清掉了」、「都不见了」等语,但未具体指出是画作、钥匙或婴儿床,照片虽能证明物品存在,背景环境却无从辨识,也无法证明物品曾放置于蔡男住所。
依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原告对自己主张有利的事实,要自行负举证责任,但是颜女没办法证明这些失踪的物品放在哪,还有蔡男是不是真的丢了这些东西,所以构成侵权要件并不完备,损害赔偿请求难以成立,所以驳回颜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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