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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委郑正钤欠台中「名媛」1500万案 高院改判应赔1357万元
时间:2025-07-29 16:57来源: 未知 点击:

国民党立委郑正钤被控积欠台中名媛1500万元不还,高等法院今判决郑应偿还1357万多元。(资料照)

国民党立委郑正钤被控积欠台中名媛1500万元不还,高等法院今判决郑应偿还1357万多元。(资料照)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刚在立委罢免案未通过的国民党新竹市立委郑正钤,2017年为选举需求,向台中「名媛」钟家蔆陆续借款1500万元,但钟女催他还款未果提告,新竹地院判郑败诉,应还借款,但郑仍主张是「双方对于往来财务认知不同」,提起上诉;高等法院今改判郑应偿还借款1357万2300元。可上诉。

立委郑正钤2017年为了选举资金需求,用支票借款的方式,开了4张支票分别为5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和200万元,向钟家蔆借贷1500万元,郑承诺每月给予钟女20万元利息,并陆续签发面额20万元的本票共10张,作为支付借款利息的保证。钟女应允,汇款与交予现金共1500万元给郑正钤。

不过,钟女自2021年1月起催促郑正钤还款未果,因此告上法院,要求郑偿还借款。

新竹地院依据支票、汇款单、两人通话纪录等资料,认定钟女和郑正钤确实存在借贷关系,判郑正钤须偿还1500万元。郑事后回应,承认确实曾向钟女借钱与投资,但自认双方财务认知不同,因此提起上诉。

高等法院审理时发生一件插曲,本月8日召开言词辩论庭时,钟女和郑正钤均委由律师出庭。郑的律师王耀星竟当庭要求「不公开审理」,清空旁听席,令法庭人员一阵错愕。

王耀星律师主张,依法院组织法第86条规定,「诉讼之辩论及裁判的宣示,应公开法庭行之,但有妨害国家安全、公共秩序 善良风俗之虞时,法院得决定不予公开」,请求此案以「不公开审理」进行。

但审判长质疑「不是要求法庭直播?」,认为此案是财务案件,不符合「不公开审理」的规定,直接驳回。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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