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高市交通局车鉴会主任委员许绮佑,涉嫌不当挪用首长特别费案,被高雄高分院判罪。(记者鲍建信摄)
前高市交通局车鉴会主任委员许绮佑,任职期间常买礼品、点心犒赏同仁辛劳,却为了便宜行事拿日常生活消费的发票,核销首长特别费,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宣判,依伪造文书罪判处徒刑10月,缓刑3年。
据了解,2017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止,具有律师资格的许绮佑担任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这段期间经常购买礼品、点心慰劳同仁,却拿日常生活消费发票报帐,涉嫌请领首长特别费共11639元。
案经廉政署南调组接获检举,报请高雄地检署侦办后,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提起公诉。
地院认为许实际因公支出的金额大于申报金额,不构成贪污或诈欺犯行,仅依伪造文书罪,判处有期徒刑10月,并审酌他坦承犯行,从事公职逾20年,历年考绩良好,宣告缓刑3年,期间保护管束,另需支付国库10万元,及提供40小时义务劳务。
检方不服上诉,要求改依贪渎论处,被高雄高分院驳回,尚未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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