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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士官长行车纠纷互看不爽 中校并排挡车门、法官判刑6月
时间:2025-11-17 18:21来源: 未知 点击:

台北地院近日审结,认定郑姓中校触犯强制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全案仍可上诉。(记者吴升儒摄)

台北地院近日审结,认定郑姓中校触犯强制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全案仍可上诉。(记者吴升儒摄)

国防部郑姓中校去年5月间,因不满萧姓士官长紧急切换车道,双方在国防部附设的私立幼儿园爆发口角。萧男不满中校故意并排让他无法开车门上车,愤而提告。台北地院近日审结,认定郑姓中校触犯强制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据悉,郑姓中校案发时于国防部法律司任职,与萧姓士官长隶属不同单位,案发当时郑男因不满行驶在道路上时,被萧姓士官长「剪车」,两人在幼儿园门口再次碰面,而郑姓中校见萧姓士官长在后车箱处,竟将车并排停放在左侧,让他不能进入车内;双方再次发生纠纷,郑姓中校甚至说出,「不让你进去阿怎么样」、「挡到你就爽」等语,萧男便对其提出公然侮辱、强制罪等告诉。

台北地检署侦讯时,萧男虽指控郑姓中校有比中指,因此对他提出公然侮辱罪告诉,但行车纪录器并未拍到影像,故予以不起诉处分;而郑男的车辆确实阻挡萧男进出车内超过2分钟,故依涉犯强制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郑姓中校辩称,萧男不是不能上车,只是不方便上车,难认其权利受限,而且当时赶时间上班,无意阻挡对方,虽有情绪用词,但不能因此推论有主观意图等。

法官调查发现,当时郑男停靠时,周边仍有其他车位可供停靠,却刻意舍弃路边停车,选择并排停车,更称「不让你进去」、「挡到你就爽」等语,显然故意阻挡对方。

法官认为,郑姓中校以强暴方式妨碍萧姓士官长开启车门及驾车离开权利长达2分17秒,已触犯强制罪,判处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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