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社会新闻 >

犯越多判越轻?测试手24案执行刑仅2年11月 减刑近23年被二审打脸
时间:2025-11-23 09:38来源: 未知 点击:

移工当提款卡测试手犯24案,一审判宣告刑25年10月,执行刑却仅2年11月。(示意图,记者颜宏骏摄)

移工当提款卡测试手犯24案,一审判宣告刑25年10月,执行刑却仅2年11月。(示意图,记者颜宏骏摄)

来自越南的逃逸移工阮男,今年2月加入诈团,担任「提款卡测试手」,在住处用电脑测试提款卡是否为警示帐户及是否尚有余额,再转交集团成员提领赃款,制造金流断点,犯下24案,一审共计判宣告刑25年10月,定执行刑却仅2年11月,检方上诉,二审认为所减刑度达22年11月,无遏止犯罪之效,且违背国人对法律的期待,撤销原判决,改判有期徒刑4年。

判决书指出,阮男今年2月间受同为越南籍绰号「蹦」的男子怂恿加入诈团,负责持人头帐户的提款卡「测试手」,每日可领4000元,他从2月27日至3月1日间,以不详方式取得大量不明提款卡,经电脑测试,确定造成24名被害人汇款所汇项119万元,最后被不明成员提领一空。受害金额从2000元至56万元不等,每罪刑度为1年至1年5月之间,总宣告刑25年10月。

一审法官考量被告坦承犯行,然其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斟酌被告于本案参与诈欺集团之时间为仅3日,仅负责测试人头帐户提款卡是否可以密码开启,复考量因生命有限,刑罚对被告造成之痛苦程度,系随刑度增加而产生加乘效果,非以等比方式增加,因此随罪数增加而递减其刑罚之方式,因此判处2年11月徒刑。

检察官认为,相当于犯一罪,才关1月13天,如此判刑似在鼓励犯越多罪、判越轻,且被告只要被关18个月,就可报请假释出狱恢复自由身,因此提出上诉。

二审法官表示,原审量定被告之应执行刑为2年11月,固符合刑法第51条第5款(法定最高刑度为30年)之规定,然计算后平均各罪之执行刑度,仅有期徒刑1个月13余天,恐有鼓励多次犯罪之嫌,使国家刑罚权之行使发生不合理之现象。又原审判决所定之应执行刑度仅2年11月,被告在执行有期徒刑18个月或23个月余后,即可报请假释出狱恢复自由身,与被告犯行造成24位告诉人极大的痛苦,此判决实无警惕效果,给予被告不当利益,极易造成诈欺犯罪行为人回流犯罪现象。此判决明显与现行诈欺犯罪相关立法系欲打击诈欺犯罪、保护被害人之目的相左,因此原判决撤销,改判有期徒刑4年。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免责声明:中国民生播报网本栏目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民生播报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中国民生播报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发表评论|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Copyright © 2002-2025 Chinamsbb. 中国民生播报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
1111111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11111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