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军人把提款卡提供给诈团。(示意图)
彰化县一名职业军人施男为了贪图3000元,竟将自己的金融卡帐号、密码提供诈骗集团,3名被害人共汇入60万元,立即被领走。施男惟恐军旅生涯、退休金告吹,赶紧跟被害人和解,法官以无正当理由,提供帐户予他人使用罪,处拘役40天,缓刑2年。
判决书指出,担任职业军人的施男,为了尽快获得贷款,对方要求他提供个人帐户和提款卡、密码,最后并没有获得贷款,但对方于12月20日透过另一帐户汇3000元的「误工费」给他。
判决书说,施男的帐户于20日当天即江女、吕女分别汇入20万、30万,23日再被唐女汇入10万元。被害人到警局报案,警方循线逮捕正在服志愿役的施男。
军人触犯诈欺罪将面临比一般民众更严重的后果,除了面临一般刑事法律的审判与处罚外,还会受到军方双重审查,可能导致记过、禁闭、汰除等行政惩处,甚至影响退俸权益与升迁。若军人被依诈欺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且未宣告缓刑或易科罚金,依法将会被撤职。
施男知道「歹志大条」,辩称自己也是受害人,只因贷款误中对方圈套,他赶紧跟3名被害人和解,答应全数赔偿,才获得原谅。
法官表示,被告因一时失虑致触犯本件刑责,犯后经本院安排调解,已与告诉人达成和解,经此教训后,当足促其警惕,相信无再犯之虞,因此判处拘役40天,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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