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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3年6个月的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原户县)法轮功学员刘春霞女士的案
时间:2024-10-25 05:00来源: 未知 点击: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1025日,本网获悉获刑36个月的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原户县)法轮功学员刘春霞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刘春霞: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原户县)法轮功学员,女,1968年生,202456岁。家住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热电厂社区,原惠安集团惠安化工厂惠邦公司工程师。刘春霞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先后两次被中共当局判刑,累计陷冤狱长达9年之久。

202356日,刘春霞在西安市鄠邑区紫金大厦上班时,被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区分局国保大队、惠民路派出所以及西安市公安局国保警察抓捕,并将她挟持回家,抄走电脑、手机、大法书籍、U盘、真相币等私人财物。刘春霞被审讯后,被刑事拘留,押往西安市莲湖区看守所。她因体检血压高达234mmHg,看守所拒收。之后她被关押到西安市安康医院。2023613日,刘春霞被西安市鄠邑区检察院批捕。

2023718日,刘春霞从西安市安康医院被转监到莲湖区看守所关押。20231020日,刘春霞被起诉至西安市莲湖区法院。2024830日,刘春霞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判刑36个月,罚金一万元。2024109日,刘春霞被转监至陕西省女子监狱服刑,家属已收到入监通知书。刑期至2026115日。

原文地址: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10/36_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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