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市政府违法揭露黄姓女地政士身分证统一编号。基隆地院认为有过失,判市府须赔黄女2万元国赔。(记者林嘉东摄)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基隆市政府3年前公告处分黄姓女地政士停业3个月时,在政府公报与官网上揭露黄女的身分证统一编号;黄女去年7月才发现自己的身分证统一编号,透过Google搜寻引擎就可以轻易查到,提起国赔请求新台币20万元;基市府抗辩黄女无财产损失,只愿赔500元。基隆地院认定,基市府有过失,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揭露黄女个资时间长达2年6个月,判市府败诉须赔偿黄女2万元。
黄女提告主张,她违反地政士法第26条第1项规定,基市府2022年间处分她停业3个月,并将该惩戒处分「惩戒决定书」公告在市政府官方网站及刊载在纸本市府公报;去年7月,她接获客户告知,利用Google网路搜寻,就可查到她完整身分证统一编号,基市府未经她的同意,擅自在公报纸本、网路公告暴露她的身分证统一编号,又未进行去识别化措施,提起国赔诉讼向基市府求偿20万元。
市府抗辩指出,黄女违反地政士法规定属实,市府依规定停止黄女执行业务3个月处分,并公告政府网站及函送纸本给相关机关,均属依法行使公权力,并无侵害黄女权利之故意或过失,且黄女并无实际财产上损害,只愿赔偿500元。
法官认为,身分证统一编号属具有高度私密性的个人资料,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应擅自公开,何况现今社会对个人资料保护意识高涨,并订有个资法以规范个人资料的搜集、处理及利用,基市府未经黄女同意,擅自在政府公报纸本与官方网站网页上公开黄女的个人资料,显有疏失,判基隆市府败诉,须赔偿黄女2万元赔偿。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