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骑士仅因行车纠纷亮刀,被依恐吓罪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资料照)
台中市北屯区今年5月晚间,一名机车骑士与他人行车纠纷后情绪失控,竟在路口停等红灯时抽刀挥舞,警方到场后赫然发现他身上不只一把刀,而是整整携带了11把各式刀械,此案经审理后,台中地院依恐吓罪判骑士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并叙明11把刀中仅没收其中2把,其余9把不予没收的原因。
经查,欧阳姓男子5月8日晚间7点多,骑机车行经北屯区路口时,因差点与骑车双载赖姓男子及其后座陈姓男子擦撞,遭对方出声斥责,双方短暂口角各自离去,未料他一路再骑到下个路口停等红灯时,情绪突然爆发,竟从腰间抽出一把野外求生刀朝赖、陈挥舞。
警方获报后迅速到场,第一时间查扣欧阳手中持有的野外求生刀,结果又在他身上搜出军刀、弹簧刀、折叠刀、美国海军军刀、双刃弹簧刀、爪刀及瑞士刀多达10把刀械,随即全数扣案依法送办。
欧阳坦承携带刀械及亮刀,辩称当下觉得对方可能对他不利,才拿出随身刀具「自保」,但检方认其在公共道路上持刀挥舞,已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惧,依恐吓罪提起公诉,并请求法院没收11把刀械。
台中地院审理后认定,欧阳仅因行车纠纷便持刀恫吓,已逾越自我防卫范围,考量其坦承犯行但未与被害人和解,依恐吓罪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至于11把刀中仅实际用来恐吓野外求生刀属犯罪工具,宣告没收,另把双刃弹簧刀经鉴定为管制刀械,应另由检察官处置,其余9把与本案无直接关联且非属管制刀械,不予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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