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要尽量采用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中介行业组织发布的租赁合同示范(或推荐)文本,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要关注涨租、解约、退租、赔偿等条款,不要草率签订。在押金和租金支付上,押金不宜超过一个月房租,租金不宜一次性预付超过三个月。
五、小心“被贷款”
签约的同时,小心被捆绑网络贷款。有的中介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借助新兴网贷平台,故意隐瞒网贷事实,以“按月付租”诱骗租房人办理租金分期贷,导致租房人在不知情下“被贷款”,面临贷款不易取消、退租时难以退贷、贷款逾期失信等多重风险。
这就意味着,租户在签订租房合同的同时,还与第三方平台签订了贷款合同,时间长短等同于租期,相当于租户从平台贷款,平台一次性把全部租金给租房中介公司,租户则以每月支付租金的方式向平台还贷。
为防范此类陷阱,要特别留意租赁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相关条款或内容,“按月付租”是否要额外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等,防止“被贷款”。
六、水电费数据、押金等注意存证
房屋交接入住时,要同出租人一起对出租房及室内设施设备家具等进行仔细检查,填写物品交接清单并标明损坏状况等,还要记录好水电气表的数值,必要时拍照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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