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农村地区的离婚率呈现攀升趋势。陈瑞燕是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的博士生,从 2021年开始,她相继走访湖南、湖北、河南、 安徽等地的村庄,访谈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 村干部以及普通村民。在她看来,农村离婚率的上升,是近年来农民生活的一个剧烈变动,它重构了农村社会内部的权力关系,同时呈现了女性主导的鲜明特征。
但陈瑞燕认为,农村女性主导的婚姻趋势, 本质上还是女性通过依附婚姻的方式,换取生活的保障。它并不是“娜拉出走”式的想象,也跟个体意识的觉醒无关。更多时候, 外部的结构性因素驱使这部分女性做出结婚、 离婚,还有再婚的选择。它既是性别失衡的显现,也有村庄内部竞争、天价彩礼的“诱导”,更是消费社会和货币逻辑下沉到村庄之后的一个反映。
以下是陈瑞燕的讲述——
文 | 蔡家欣
编辑 | 王珊瑚
“农民的人生任务”
对农民来说,婚姻是他们生命历程里最重要的一件事。我们团队有一个概念叫“农民的人生任务”,指的就是他们从生到死,生娃、养娃、给娃结婚。这就是农民的生命序列,在这样的循环中,他们去感受生命的意义。所以,结婚被嵌入到农民的意义体系里面,这也是他们生命价值里一个很重要的事件和节点。
这几年,农村离婚问题越来越突出,对农民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冲击。2010年左右,我们团队就关注过农村离婚现象,像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华北平原地区的婚姻问题。不仅仅是离婚,包括天价彩礼,早婚等现象,愈演愈烈。我们去了河南的两个地方,还有湖北两个县,离婚的现象都比较突出。
我们的调研,包括(分析)民政局数据,跟工作人员对谈,还有驻村,访谈村干部和普通村民。到当地以后,我们会做入户调研。在河南一个村庄,一个村民小组长和我们一一梳理,全组79户人,有25户农民家庭存在离婚事件,或者离婚个体。
除了数据,第二个判断来自农民的主观感知。每次调研,我们至少驻村20天,跟农民同吃同住。很多农民主动说彩礼高、小孩结婚难、离婚也比较多。50后、60后的感知是最真切的,在他们过往几十年的生活经历里,离婚还是比较少见的,但最近几年增多了。
但也有区域差异。我们在湖南汨罗的一个村庄调研,那边的离婚现象不是特别突出。那是一个有宗族底色的地区,整个村子可能是一个,或者最多两个姓氏,我们把这称为宗族性地区。大家族的生活,比较传统,有很多维持家庭秩序的观念和伦理,对离婚的接受程度也不高,所以他们不轻易离婚。
不仅如此,彼此之间的参与程度高。小家庭出现矛盾,亲戚会劝诫疏导,相当于进行一个婚姻调解。如果大家庭的生活消解了,家庭变成两个人的生活,吵架后就有可能直接离婚。
汨罗这个区域也比较特殊,附近有工业园,有食品厂,还有安防产业,离长沙近,类似一小时都市圈涵盖范围。所以,当地的就业机会比较多,能支撑家庭的经济收入,在本地维持较完整的家庭生活,对婚姻的稳定性也有帮助。
经济和社会两个原因共同作用之下,这个地区的家庭,保持了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安排方式。男性掌握经济大权,参与到公共生活里,女性被局限到家庭生活的私人领域,在家庭内部也会缺少话语权。从现代生活来看,这里面可能存在父权制的特色,对女性有压迫,或者不平等。但从婚姻家庭的稳定性来讲,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方式,能增加稳定性,因为这相当于是默认的、不用协商,就会减少矛盾和冲突。
像在城市青年家庭,家务劳动分工问题,已经成为婚姻家庭的矛盾点,也切实影响到家庭的内部(关系)。河南、安徽是劳务输出大省,在这些地方,农业生产变得越来越不重要,打工经济成为农民家庭重要的收入方式之后,很多农村家庭都是男女双务工的模式,当女性通过打工成为家庭经济收入的主力之后,对家庭照料这部分肯定会存在不平衡感,认为男性也应该承担一部分。
另外,夫妻双方外出打工,聚少离多,很难过上比较完整的婚姻家庭生活,男女之间的矛盾会变多,所以在一些打工大省,(婚姻生活)会有一个很大的影响。
图片●辽宁某村庄里的婚礼
村庄的竞争秩序
2021年,我去河南调研,遇到一个30多岁的女性,她正在抱娃,讲到自己离婚的经过。这个女性头婚和二婚的对象都是本地人。头婚对象,也就是前夫,符合现代婚姻爱情中罗曼蒂克的成分,但花钱大手大脚,挣钱裹不住花。
这个女性没觉得必须要离,婚后两人没有太多的矛盾和冲突,过得还可以。但她的父母有点撺掇着她离婚。因为这个男的挣钱不多,建不起新房,没办法让女儿过上富裕的生活。所以,在娘家和丈夫的双重压力之下,她选择了离婚。
再婚之后的老公,努力挣钱,从她个人的角度来讲,也没过得那么幸福。搞养殖的,每天都守在牛棚里。她评价这个老公,心好嘴碎,对牛比对她还亲。性格木讷,说话也难听,好几次两人吵架,她都离家出走了。
对于这个离婚故事,我们比较震惊的就是女方父母的态度。后来,我们在村里遇到一个农民,女儿离婚后再嫁,嫁得很好,逢年过节会买这买那,她的父母很骄傲,说了一句话,幸亏当初离了。相当于离婚不是一件要紧的事情,要紧的是,离婚之后能不能嫁得更好。
以前,阻碍女性离婚的因素是结构性的,土地不仅(用来)居住,所有的劳动都要依附于这样的一个固定资本,但这些固定资本是由男性单系继承。女性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离婚之后,没有土地,也没有居住(住所),可能就活不下来。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结构性因素,也就是经济结构。第二个就是社会结构的影响。不管社会规范,还是村庄舆论,对离婚的女性有很强的道德批判,让你觉得离婚是没面子、不道德的,所以受到再大的委屈和挫折,很多女性也不敢去离婚。
现在的话,这种不好的叙事已经被逆转了。一个原因就是村庄的内部竞争,它也是面子竞争。我们团队有一个概念叫“小亲族地区”,它不是一个姓氏笼罩整个村庄,而是村庄里存在几股力量,比如一个村庄有四五个姓氏,彼此力量均衡。人多地少的地方,资源稀缺,家族力量越强,掌握的资源也会越来越多,可以供给整个家族内部的生存。那么,家族之间就会存在竞争。
这样的竞争趋势传到现在,爱面子和攀比的心态就会非常重。在华北平原地区,村民之间会有比较强烈的攀比心,比着谁家先建房子,先进城买房,谁家儿子先娶媳妇,女儿嫁得好。
这里面还有一个财富本位或者金钱本位的思想。在村庄的竞争趋势下面,农民更容易被财富的想象和叙事所吸引。也就是说,婚姻本身目的不再是自己过得好不好,能不能过上富裕的、有钱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不仅年轻一代,老一辈也在受这样的观念影响和改变,所以就会出现父母劝离不劝和。
为什么现在男性会因为经济能力被离婚?(相比以前),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转变。以往家庭再生产的逻辑非常简单,那就是能够代代相传。现在不行了,消费社会已经不仅是城市的逻辑了,它也在深深地下沉到农村。传统的砖瓦房不行,要建楼房,建楼房不行,要进城买房,生活方式已经开始向城市看齐,这样的状态,整个家庭对物质的要求越来越高。
(所以)很多农村女性的择偶标准,经济是第一位,其次才是情绪价值。我们团队在2010年调研就发现,在农村男性经济能力不行,不挣钱,就有可能要离婚。包括现在农村的光棍,经济实力肯定不行,可能父母残缺或者单亲家庭,个人条件也不足。
还有一点就是跟天价彩礼有关。在我们的调研里,彩礼不再是礼俗的性质,它是一个市场要价的逻辑,高额的彩礼,其实是用于锁定女性资源的,特别是女性的生育能力。现在农村男多女少,性别失衡非常严重,这不仅是当年计划生育的生儿偏好,还有就是女性是往发达地区、城市流出的,所以女性不愁嫁,但男性愁娶。
去年,我们在河南中部的一个县城调研,当地的二婚市场很活跃,尤其是针对于女性的二婚市场。女性离婚了,马上就会有人来介绍,甚至彩礼、婚礼嫁娶仪式都跟头婚没有太大的差别。男性的再婚难度比女性高很多。如果经济实力比较普通,又不想打光棍,就只能娶偏远山区,比较贫困的家庭的女孩,我遇到一个二婚男性,他再婚的对象眼睛就有问题。
这不仅会抬高彩礼,也会改变农民心态,我的女儿离婚不愁嫁,对吧?甚至再婚还能收一笔彩礼。对于女性来说,这也会影响她们的心态,离婚之后大不了再结。整体来说,这对农民的婚姻家庭有一个非常大的冲击。
豫北一农村墙壁上刷写的“拒绝高额彩礼、反对攀比之风”等字样。
重新封建化
我在农村观察到的离婚现象,基本上是女性在主导离婚。湖北一个县城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提到,大多数的离婚女性是发起方,表现更为积极主动。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过一个数据,在诉讼离婚里,73.4%的发起方是女性。所以女性主导是一个比较鲜明的特征。
现在舆论或者一些自由主义的话语,会把农村女性离婚看成一种进步的象征,但我们倾向于在结构中去理解它,女性发起离婚,看似积极主动,拥有婚姻主导权,但跟所谓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的觉醒不太符合,她们也是在各种各样的结构性因素之下被裹挟的。
在我的调研和观察里,女性主导婚姻秩序的表象之下,本身是婚姻重新封建化的一个趋势,这种趋势具体有三种表现。首先,在年轻人的婚姻里面,父母的主导权力非常大。比如让孩子早婚,在中西部地区,很多父母更愿意把家庭资源投入到下一代的婚姻上,而不是对孩子的教育上。
另外,这里面可能还有包办婚姻的苗头。孩子没满20岁,心智不太成熟,就要听从父母的意愿结婚。现在结婚不仅要高额彩礼,还要房和车。20来岁的年轻人很难积累到这些资源,只能靠父母。谁掌握这个资源,谁就说了算。我在皖北遇到一个年轻人,离婚的原因是,他当时根本没有相中这个妻子,但没有拗过父母。这样的婚姻秩序下,年轻人结婚,也不是所谓的自主权的象征。
第二点,在调研过程中,我有一个观察,父母花费巨大的财富让儿子娶上媳妇,他们也会努力去帮儿子维系住婚姻的稳定性。现在农村的婆媳关系有两种趋势,一种是婆婆“跪舔”儿媳妇,这就是婆媳权力关系的逆转。还有一种,婆婆把儿媳当作小孩在养,不希望她接触太多的外界信息,让她只活在家里面,就是“圈养”,这也是另外一种形式的禁锢,让她活在真空里,确保婚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最后一点,也就是农民父母为什么愿意拼尽全力,不惜负债累累给儿子娶媳妇?图的就是女性的生育价值。我在调研里至少发现过三个案例,因为不能生育,女性被离婚,相当于女性的价值是跟她的生育能力深度捆绑的。
在整个社会的转型过程中,不否认农村里面确实存在这样的女性个体,主体意识觉醒之后,反抗婚姻,自食其力过好自己的个人生活。但从我们调研来看,对农村离婚现象进行评判,它就不再是自由或者进步的象征,反而可能还蕴含其它的社会问题。离婚的农村女性,也不是所谓的“娜拉出走”,或者独立女性的崛起逻辑。
浙江一村落,婚礼上的乡村大厨。
当然,这两年也有一些变化。以往离婚以后,女方都是默认孩子留给男方,拎着包直接走了。孩子最后就只能留给爷爷奶奶带。在民政局调研,他们提到,离婚后女性争取子女抚养权的现象变多了。但一般来说,儿子会留给男方,如果是女儿就带走。这里面其实还是有男权的思想——儿子是用来传宗接代的。
之前,我在网上写文章,有一个网友评论,“讲这么多不如实在点,提高农村男性的观念,教会他们尊重妻子,尊重家庭,钱和爱,总要有一个吧。”从个人角度讲,这个叙事没有任何问题,因为谁都想过好生活、好日子。
但我们不对言论本身做批判,而是要从当中看到社会转型之下的逻辑。这句话相当于说男性没有经济价值,没有情绪价值,那就一无是处,没有资格谈婚姻。这其实是一切向钱看的经济逻辑。包括情和爱也通常是用钱进行转化。当金钱、市场、货币的逻辑进入到私人生活以后,男性是受害者,女性虽然有婚姻选择权,也是受害者。
对于这个农村婚姻来说,男女双方是被双向物化的。男性现在被物化成了牛马,是挣钱的工具人,是维持整个家庭正常运转的工具和螺丝钉,而女性在这里面就变成了一个生育机器。
所以,在中西部的农村地区,特别是天价彩礼的地区,婚姻生活多少已经有些失序,从早婚、到彩礼,到光棍问题,它是一个系统性的婚姻现象,你不能就离婚谈离婚,要在所有的婚姻现象里,去抓住背后的主要逻辑,整体性地去理解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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