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姓老师涉嫌持枪杀害女老师未遂,声请交保,被高雄高分院驳回。(资料照)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高市刘姓女教员拒绝和好遭开枪,所幸卡弹捡回一命,嫌犯黄姓老师则被依杀人未遂罪判刑7年半,他要求10万元交保,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认为有逃亡之虞,判决驳回。
据了解,2024年1月至3月间,被告黄男与刘女均为某国中老师,并曾短暂交往过。刘女后来以个性不和等理由提出分手,黄男多次要求复合被拒,愤而购买改造手枪、电击棒等物后,前往学校地下停车场埋伏。
去年6月26日下午,刘女准备开车离校,黄男突然现身,双方起冲突后,他先拿出电击棒,欲电昏刘女未果,再取出手枪击发,碰巧枪枝卡弹,刘女则趁他排除故障时,朝向正要骑车离开的黄姓女老师求救,始幸免于难。
高雄地院依杀人未遂罪,判处刘男有期徒刑7年6月,并被高雄高分院续押,后来并裁定延长羁押2个月,他不服声请10万元交保。
2审合议庭指出,刘男案发前已书写遗书,又在侦查中声称想自杀,并将作案所用物品藏匿在办公室沙发内,有相当理由认有湮灭证据及借由逃亡或自杀以规避审判或执行之虞,判决驳回,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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