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生想赚钱,竟提供帐户给诈骗集团。图为苗栗地院。(资料照)
〔记者蔡政珉/苗栗报导〕何姓大学生债务急需现金,得知某诈骗集团收购金融机构帐户资料、购买虚拟货币所需帐户,何生与该诈骗集团接触,提供其帐户资料等;后来该诈骗集团透过「已抽中股票」等名目骗走1名被害人36万余元。被害人发现受骗后报警,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审理后,判处何生有期徒刑5个月,并科罚金6万元,罚金如易服劳役,以1000元折算1日;未扣案犯罪所得35000元没收。
何生因欠债需要现金,得知某诈骗集团需要人头提供金融帐户资料与申请购买虚拟货币所需帐户,且该诈团成员与何生约定,审核通过前每日可领取1000元,审核通过后,每日领取4000元报酬。
何生接受诈骗集团指示,前往银行设定其银行帐号约定转帐帐户及办妥购买虚拟货币所需帐户后,随即将帐户存折封面、网路银行使用代号、密码及所申办购买虚拟货币帐户使用资料,透过通讯软体LINE提供给诈骗集团。
1名被害人在Line群组被诈骗集团以「已抽中股票」等名目骗走36万余元,之后该名被害人发觉上当报警,警方查出何生提供帐户将其送办。
苗栗地院法官认为,何生明知诈骗案猖獗,且利用人头帐户迭有所闻,仍提供金融帐户资料任由诈团使用其帐户资料遂行诈欺取财、洗钱等犯罪,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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