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律宾籍男移工阿金,于后龙火车站月台上在本国籍成年女子面前「露鸟」,被苗栗地院依公然猥亵罪,处拘役10日。(资料照)
菲律宾籍男移工阿金,在后龙火车站月台见一名本国籍成年女子独自在候车椅等车,竟拉下裤头裸露生殖器,从容走到女子面前;女子见状大声喝斥,阿金赶紧以背包遮挡、匆忙逃离。警方循线将阿金查获,依法送办,苗栗地院认他犯公然猥亵罪,处拘役10日。
阿金于去年8月26日清晨5点40分许,在后龙镇后龙车站第二月台处,见被害成年女子独自坐在月台座椅等车,且四下无人,遂先行在远方靠著墙壁,多次左右手在胯下处摆动。
阿金接著从从容容地向女子座位处走去,过程中右手仍持续在裤头处移动,待行至女子面前,拉下裤头露出生殖器;女子见状,大声喝斥,阿金赶紧以背包遮挡后匆匆忙忙地逃离现场。
经被害女子向站务人员反映后报警处理,警方循线将阿金查获;起初,阿金还否认有露出生殖器,并辩称听不懂对方当天说了什么,像是在骂他,他便离开。但警方出示月台监视器影像,阿金才坦承,询后依法送办,由苗栗地检署依公然猥亵罪嫌起诉并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法官审理,认阿金公然裸露其生殖器官为猥亵行为,造成被害女子心理上之不舒适感,妨害社会秩序与善良风俗,所为实属不该,考量其犯后已坦认犯行之态度,及其教育程度,职业、家庭经济状况等一切情状,处拘役10日,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