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园人妻约砲小王一度怀孕,还约男大生多人运动,绿帽夫提告求偿,因曾达成和解收受赔偿,被桃园地院民庭驳回告诉。(记者余瑞仁摄)
桃园市杨男与吴姓妻子结婚多年,杨于2年前发现妻子多次与网友约砲,更和不明男大生进行多人性行为,甚至抓包妻子与「小王」视讯裸聊、传送咸湿讯息还一度怀孕,为此向桃园地院民庭以侵害配偶权诉请妻子与小王赔偿精神损害150万元,但法官审理发现,杨男已与吴女、小王达成和解并收取36万元赔偿,驳回杨男之诉。
杨男提告主张,妻子吴女于双方婚姻存续时,于2023年2、3月间多次与小王单独约会、裸体视讯、互传咸湿讯息,甚至同年3月10日妻子更与暱称「Cheng」男大学生相约进行多人性行为,而后妻子一度怀上小王的种,认为妻子与小王严重侵害配偶权,向2人连带求偿100万元,并向吴女单独求偿50万元,共求偿150万元。
民庭审理发现,杨男于2023年3月15日即知悉吴女外遇,双方随后以「不离婚协议」达成和解,约定由吴女将桃园市一处房产半数持分过户给杨男,并恢复共同生活,双方仍有意维持婚姻,其后2人共同经营婚姻年余,仍于2024年9月协议离婚。此外,杨男也曾与吴女及小王达成和解,小王签署协议后履约汇款36万元至杨男帐户。
法官指出,依民法规定,和解契约一经成立,双方均受拘束,不得再就同一事实重复主张。此案两造曾就侵权行为达成和解并完成赔偿,杨男自不得再依民法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判决原告之诉与假执行声请均驳回。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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