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某社区住户陈男养3猛犬持续伤人扰民,管委会动用「恶邻条款」强制迁离,新竹地院判准。(记者蔡彰盛摄)
新竹科学园区旁某大型社区住户陈男,饲养3只大型杜宾犬放任游荡、日夜大声吠叫,还咬伤社区总干事,管委会连开25张罚单屡劝不听,最终动用「恶邻条款」决议将陈男诉请法院强制迁离,新竹地院认定其违反社区规约情节重大判准。
管委会指控,住户陈男111年8月起饲养3只大型杜宾犬,放任在社区公共区域四处游荡、便溺,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及卫生。其他住户骑乘机车或路过巷道时,犬只会追车追人,造成住户惊慌,日前还咬伤社区总干事;犬只也经常于晚间大声吠叫,严重影响住户安宁及安全。管委会数度出面劝阻并要求改善,然陈男置若罔闻,坚持继续饲养,管委会依规定处罚并要求改善达25次,陈男仍置之不理。
此外,陈男擅自于社区路灯基座凿暗管,将公共用电接到屋内窃电,住户大会以陈男违反法令及规约情节重大为由,决议命其迁离社区,并求偿违反规约及宠物管理办法与窃电共10万元。陈男则说管委会是鸡蛋里挑骨头,不断旧事重提。
法官调查,陈男饲养犬只长期、持续违反相关规定及社区公约,放任系争犬只游荡、日夜大声吠叫、四处便溺且未清除,使住户深受恐惧,破坏公共安宁与环境卫生,严重侵扰住户正常生活,社区住户182人当中122人出席,高达120票决议通过对陈男提出强制迁离诉讼。
法官认为陈男确实违反社区规约、宠物管理办法及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情节重大,符合强制迁离规定。
另法官认定管委会依据社区规约及宠物管理办法,请求陈男缴纳罚款2万5000元(1000元×25次)有理由,加上公共用电1万4525元,合计应赔偿3万9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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