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社会新闻 >

疑妻外遇竟泼油点火害她重度灼伤 狠夫判刑5年2月确定
时间:2026-01-27 13:53来源: 未知 点击:

二审、三审皆驳回郑男上诉,确定判刑5年2月。(资料照)

二审、三审皆驳回郑男上诉,确定判刑5年2月。(资料照)

基隆市郑姓男子前年5月因怀疑余姓妻子有外遇,妒火中烧而用木棍打伤妻子,再朝妻子泼汽油、点火烧妻,致妻子头、脸、颈、腹部及四肢等全身4分之1体表面积受到3度灼伤;一审基隆地院依重伤害罪将郑男判处5年2月徒刑,二审、三审皆驳回郑男上诉,确定判刑5年2月。

判决指出,郑男怀疑妻子有外遇,2024年5月22日深夜11时许,在住处前的仓库与妻子发生激烈争吵,愤而先持木棍朝妻子臀部、腿部殴打致瘀青,再持装在宝特瓶内的汽油,泼洒在妻子身上,以打火机点燃汽油,致汽油瞬间起火燃烧。

郑男见妻子全身起火,再舀鱼池的水扑灭妻子身上的火势,拦计程车载妻子去就医,经医院急救后,郑妻虽幸免于难,但头、脸、颈、腹部及四肢等处约占全身4分之1体表面积受到2至3度烧灼伤,皮肤遗留疤痕,排汗功能损坏;基隆地检署调查后,将郑男依重伤害罪起诉。

基隆地院审理时,郑男坦承犯行,并与妻子达成和解,但法官认为,郑男仅因主观上怀疑妻子有外遇,就将汽油淋在妻子身上点火烧妻,罔顾妻子生命,造成妻子身体及心理终身难以磨灭的恐惧与伤害,虽然双方已达成和解,妻子也表示愿意再给郑男一次自新机会,但合议庭认为郑男手段凶残,没有足堪悯恕之处,不给予郑男酌减其刑,依重伤害罪判处5年2月徒刑。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皆维持原判,全案判刑5年2月定谳。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免责声明:中国民生播报网本栏目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民生播报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中国民生播报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发表评论|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Copyright © 2002-2026 Chinamsbb. 中国民生播报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
1111111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11111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