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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诈骗,女刑警以招待名义向15人赊购700万元
时间:2026-06-09 13:49来源: 未知 点击:

安徽滁州多名个体户反映,定远县刑侦大队民警闫某艳向15人赊购烟茶酒欠款不还,犯诈骗罪已被判刑。其中一笔444万元供货合同(待还199万元)盖有刑侦大队公章。

县局回复系闫某艳私盖。另有一名受害人系辅警,当时闫某艳以招待用酒名义让他垫付2.4万元。该案涉及700万元仍有356万元正在追缴。

安徽滁州黄保后、闫虎等个体户提供法院判决书向澎湃新闻反映,2021年5月至2024年8月,定远县刑侦大队民警闫某艳向他们13名个体户赊购烟茶酒,诈骗上百万钱款。2025年7月由明光市法院异地审理认定闫某艳犯诈骗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但众人至今未追回损失。

澎湃新闻独家获取的一份判决书显示,闫某艳出生于1987年,2024年9月被刑拘。除了13名个体户,闫某艳还让辅警鲁某垫款2.4万元买酒、以消除酒驾记录为由,骗取居民黄某价值3.7万元的白酒,累计诈骗15人约356万元。

6月8日,相关单位人士告诉澎湃新闻,闫某艳诈骗个体户被判刑一事属实,闫某艳违法违纪已被纪委处理,“她目前已经不是公安局民警”。

个体户闫虎、志强告诉澎湃新闻,他们手里是闫某艳的欠条,黄保后则是一份“供货合同”,甲方签章由闫某艳使用“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章签订。黄保后告诉澎湃新闻,他据此认为定远县公安局负有管理不当责任,要求定远县公安局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近期,定远县公安局回复,闫某艳以县局刑侦大队需要招待用酒的名义,向黄保后赊购444万元烟茶酒,为获取信任以大队名义签合同并私盖公章,目前闫某艳仍有199万元未返还。

“公安局从未委托闫某艳购买烟茶酒,系闫某艳个人诈骗行为,无其他材料显示公安局应支付款项”。审理此案的当地法院人士告诉澎湃新闻,经了解,今年1月份法院执行部门已就黄保后申请追缴违法所得进行执行立案。截至6月8日,尚未执行结束,“此外闫某艳还存在其他被执行案件”。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闫某艳案件涉及金额近七百万元,截至宣判仍有356万元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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