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近亿党员正在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例有超过百条规定,有香港媒体以嘲讽的口吻指出,若真能避过,“这样的党员即使不是『圣人』,也接近『完人』”。
明报6月11日刊登评论文章指出,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有158条,罗列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包括不得信教、不得买股票、不得随意加入校友会和同乡会等。
据指出,该条例早于2003年订立,近年多次修订,最新版本于去年12月修订,今年元旦起实施。
文章表示,党纪处分有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6大范畴,从“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到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以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家庭美德行为”、“泄露试题”等,几乎无所不包。
在政治纪律方面,在公开文章、演说、宣言、声明中,无论是“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右翼观点,还是“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等极左立场,都在违纪处分之列。
新修订还增加了“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和“充当政治骗子”的违纪处分。
所谓“政治骗子”是指一些标榜高官亲友、身边工作人员或有“特殊背景”的专家学者、大师的人,他们游走地方政圈,以牵线搭桥协助升官、摆平案件为名,获取利益。
文章指出,如果上述行为还不难界定的话,条例中列举的其他违纪行为,例如“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乃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行为,更不易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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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文章以嘲讽的口吻表示,“若真能避过条例规定的『百宗罪』,这样的党员即使不是『圣人』,也接近『完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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