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国内新闻 >

万一遇野猪怎么办?中国26省份野猪泛滥
时间:2024-09-27 08:27来源: 未知 点击:

 一、不要自行捕杀 2023年6月3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动物”名录),野猪正式从“三有动物”中除名。但并不意味着人们可以随意捕杀食用,滥捕滥杀依然会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野猪数量过大或者危及公共安全,通过评估后有捕猎的需要,才可以组织狩猎队依法依规开展猎捕活动,况且,个人猎杀野猪,存在安全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前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及时进行自救如果与野猪正面相遇,不要惊慌,做到“四不”,即不逃跑、不惊叫、不攻击、不驱赶,野猪在未受到惊吓和威胁情况下一般不会攻击人;与野猪对视,随时注意野猪动作,在与其对视的情况下,倒退式慢慢后退,距离约30米后可迅速离开。野猪进攻时多采取直线式冲击,如发现野猪有攻击企图时,则尽量快速呈弯形路线后退。如果老人、妇女、儿童遇上野猪,不要上前围观,要及时寻找障碍物或路边房屋进行躲避。 

三、及时报警处置如果遇上野猪,请及时联系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110)进行处置,如发生野猪伤人,在立即采取自救、求救措施的同时,要及时拨打120救护。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免责声明:中国民生播报网本栏目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民生播报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中国民生播报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发表评论|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Copyright © 2002-2024 Chinamsbb. 中国民生播报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
1111111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11111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