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审议近十年后,在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第29次缔约方会议(COP29)敲定碳权(carbon credit)协议,从而打造由联合国监督的碳权交易市场,将允许各国与企业之间彼此买卖碳权,但专家担忧相关框架可能被用于粉饰减排目标,能否处理「漂绿」忧虑也是一大问号。
关键之处在于,这些规范详细确立一套会计体系,在一国卖出碳权后,避免相同碳权被重复使用,也处理了一些先前未解决的问题,包括「国际间可转移减缓成果」(ITMO)的碳权会计条款、及要求各国更详细揭露所交易的碳权资讯,符合环境诚信相关的通用市场标准。
台湾气候变迁署副署长黄伟鸣表示,这是架构是在国家自定贡献(NDC)机制下,过去京都议定书也有类似机制,后续还要观察运作方式,台湾是否有参与资格有待进一步了解。
但这已宣告在此机制下,当NDC做不到,可向其他国家购买,但卖出的国家不可再使用同样额度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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