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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审理京华城容积率弊案,今日下午传唤台北市前都发局长张景森作证,张景森指都委会以「一次性使用权」为由,删除京华城的12万284平方公尺允建楼地板面积,但「一次性」缺乏法律依据,北市府未充分说明删除理由,他深感不以为然,并认为京华城变更都市计划案「是悲惨的案例」。
张景森是陈水扁任台北市长时期的都发局长,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主张,张景森曾经说过,京华城的12万284平方公尺楼地板是永久性的保障,而非一次性使用权,一般都会保障既有的楼地板,否则没有人会更新;2018年副市长兼都委会主席林钦荣,虽在都委会依监察院的纠正文意旨,将京华城容积率从392%提高为560%,但删除了12万楼地板保障。张景森的意见对沈庆京有利,沈因此声请传唤张景森作证,柯文哲也加入诘问。
张景森证称,京华城改建案一直有2大争议,一是容积率是392%还是560%,二是12万284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是「一次性」还是「永久性」。容积率560%已于监察院纠正案确定,而楼地板面积换算成容积则是678%,张景森表示,他对于市政府主张的「一次性」深深不以为然,缺乏法律依据,「都市计划是一包东西、不是一条」,变更后若只有一次性使用权,以后就不能再变更了,那何必更新?都市在做整体规划时,当然是希望轮胎厂越早搬走越好。
张景森说,若只是一次性,北市都委会为何要在2018年删除京华城的12万楼地板?就是知道有效力,才要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张景森认为市府在删除时,未说明法律依据和充分的理由。
张景森表示,他当过台北县的都市计划审议委员,都委会常常用容积移转、容积奖励为手段来鼓励,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上调容积的项目很多,有法令规定就依法规走,没法规也要提出符合合理性、适当性的理由,「要讲出一个道理,把嫁出去的女儿叫回家,多少也要给个理由」;中央政府也会控制都计容积,以避免地方政府乱放容积,成为清廉政治的破口。
张景森证称,「商三(第三种商业区)」和「商三特」不同,好比「张三」和「很像张三的人」,「特」是给予特殊身分,他印象中京华城是「商三特」,类似商三但不是商三,应不适用北市土管条例的560%容积上限,但法规并未明定商三特的容积限制,是否真如此,须检、辩自行查明。
张景森说,他对图利罪很敏感,很讨厌这条罪名,他进入政府做事几十年,每件事的决策都是在图利罪的阴影下做事,所以就很注意,如果法令没有规定,就要给个合理、适当的理由,差别在于理由有没有创意、说服力。他说,京华城案搞了30年,最终回到它原本就拥有的容积,沈庆京也深陷牢狱之灾,「这是都市计划悲惨的案件」。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